ID:
6448
資料集名稱:
勞工保險局積欠工資墊償當年各月墊償統計資料
檔案格式:
CSV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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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載連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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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集類型:
系統介接程式
資料集描述:
當年各月之墊償件數、單位數、人數、金額統計數據
主要欄位說明:
統計期間(年月)、墊付件數、墊付家數、已墊付金額
提供機關:
勞動部勞工保險局
更新頻率:
每月
授權方式:
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-第1版
計費方式:
免費
編碼格式:
UTF-8
UTF-8
UTF-8
UTF-8
資料集提供機關聯絡人:
陳嘉祥 先生
資料集提供機關聯絡人電話:
02-23961266#2962
備註:
介紹文稿內容:工資為勞工的工作報酬,亦為勞工及其家屬主要經濟來源,退休金及資遣費則是勞工退休(退職)生活之所繫,所以工資、退休金及資遣費之保障非常重要。為使勞工能在雇主歇業、清算或宣告破產而積欠工資、退休金及資遣費時受到即時保障,免於勞工驟失生活依存,政府特別在勞動基準法第28條訂定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制度,以發揮企業互助精神及社會連帶責任,加強對勞工經濟生活的保障,凡是適用勞基法的事業單位,由雇主每月按僱用勞工投保薪資總額萬分之2.5提繳積欠工資墊償基金,當雇主發生歇業、清算或宣告破產時,勞工因此而被積欠之工資、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、資遣費或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資遣費,可以由該基金先行墊付,而雇主應於規定期限內,將墊償款償還給積欠工資墊償基金。